2009年5月11日 星期一

97學年度第二次家長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時間:98年4月28日 晚上7:00

地點:本校實踐樓三樓會議室

主席:會長    出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紀錄:黃純玲

一、報到:下午6:45開始報到。

      二、會議開始:應到118人,實到55人(含委託書),已逾1/3法定人數。

       主席於下午7:15宣布會議開始。

              確定會議程序:無異議通過。

三、主席致詞:(略)

四、校長致詞:(略)

五、教師會理事長致詞:(略)

六、校務報告:(略)

七、確認97學年度第一次家長代表大會會議記錄。

    決議:無異議通過。

八、會務報告:(略)

九、提案討論。

  第一案:班級假日到校活動申辦案。

  提案人:常委會

      說  明:為便利班級於假日非正常上課時間到校進行班級活動,擬訂申請表如附件二,委請班導師至訓導處拿取申請表交班級家長詳填後投遞至總務處家長會公文箱內,經家長會審核到校學生名單及陪同家長資料無誤後,由家長會統一代表班級向學校提出借用場地申請,以確保學生在校期間之安全考量。

      決  議:修正為班級申請人數須達15人以上(含15人),且確定有值班家長陪同,方可以班級活動為由提出申請,班級活動的一切安全由各班自行負責。 

  第二案:推行二手制服回收專案。

  提案人:常委會

      說  明:因應環保節能趨勢及鼓勵勿過度消費的觀念,家長會擬推行二手制服回收專案。家長會願意擔任媒合平台提供九年級畢業同學將其制服回收再利用,以嘉惠其學弟學妹們。

      辦  法:家長會擬於五月二十五日起對九年級學生家長發出捐贈制服意願調查表,經整理後將於六月十日起公布於學校網站內的家長會部落格及校門口佈告欄供有需要之學生或學生家長登記,經媒合成功之雙方家長再自行聨繫領取方式及時間。

  決  議:無異議通過。 

  第三案:校長遴選小組浮動委員及候補浮動委員名單案。

      提案人:委員會決議送交代表大會追認通過。

      說  明:

    1. 本校陳校長已申請退休且其兩任任期將於98年7月31日屆滿,所以大安國中將面臨校長出缺必須遴選新任校長的情況。家長會謹代表大安國中全體學生及學生家長感謝陳校長八年來為大安國中的貢獻和付出。
    2. 校長遴選事宜相當耗時且必須經常開會討論,家長會已於(去年)民國98年1月5日經第二次委員會及3月20日第三次委員會同意由家長會9位常務委員:陳金榜、黃香齡、李淑珍、林東益、黃純玲、蔡蕓璐、蕭舜文、林榮輝、李嘉國及4位委員:陳宥騏、陳維貞、吳愛華及曾建祥共十三位代表,成立校長遴選工作小組,期能經由工作小組定期的訪談及與學校教師會及行政會談討論,以期能為本校遴選適任人選。
    3. 依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中字第09833971100號函規定辦理。
    4. 函說明二、(一)述:學生家長會應依台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之會議程序,召開學生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推選浮動委員及候補浮動委員各1人,並應作成紀錄備查。
    5. 經民國98年3月20日第三次委員會議無異議通過推選家長會會長陳金榜為浮動委員及七年級副會長林東益為後補浮動委員出席校長遴選委員會。浮動委員出席遴選委員會時必須真實表達家長會會員代表會之最後決議且不得參入個人主觀意見。
    6. 此浮動委員及後補浮動委員人選提請代表大會追認通過。

      決  議:無異議通過由陳金榜先生擔任浮動委員及林東益先生擔任後補浮動委員,代表大安國中全體學生家長出席校長遴選委員會。 

      第四案:授權家長會校長遴選工作小組代表會員代表大會,建議校長候選人人選順位。

      提案人:委員會決議送交代表大會追認通過。

      說  明:

    1. 依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中字第09833971100號函規定辦理。
    2. 函說明二、(七)述:家長浮動委員行使職權時,應以學生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為依據,不得表達個人不同之意見。
    3. 由於到目前為止,尚未收到教育局通知校長候選人名單,故無法於本次會員代表大會投票決議候選人順位。

      建  議:

    1. 於教育局通知校長候選人名單後(預計於5月底前)且家長會校長遴選工作小組完成相關作業後,召開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投票決議候選人順位。
    2. 預計於五月底或六月初召開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校長候選人人選順位。

      決  議:於教育局通知校長候選人名單(預計於5月底前)且家長會校長遴選工作小組完成相關作業後,邀請各候選人到校出席座談會並作個人經歷簡報,同時通知所有家長代表參加座談會。當日若家長代表出席達法定人數(全數代表118人之1/3以上),則於座談會結束後,立即召開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投票決議候選人順位;若代表人數不足則另擇期召開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以投票決議候選人順位。

      第五案:提出學校發展需求、發展特色、待解決問題及對新校長的期許之草案,敬請集思廣益。

      提案人:常務委員會。

      說  明:

    1. 依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中字第09833971100號函說明二、(四)規定辦理。
    2. 草案如附件。

        決  議:請各家長代表就附件內容仔細審閱,若有任何意見,請於一週內(至五月五日截止)將修正稿以書面函知或傳真家長會辦公室(傳真電話:27554536)以便彙整。 

十、臨時動議

      1. 輔導室主任:為特教教室冷氣設施裝置,提請大會討論。特教教室係學校供特教學生輔導需求而設立的專用教室。因校方經費有限始終無法編列足夠預算供冷氣設施裝置,特教學生家長已自行發動捐款籌措,但至今仍只募集約二萬餘元,離目標額(二台冷氣約五萬元)尚有缺口,提請大會討論是否基於照顧特教生為由予以協助。

        決議      :通過由家長會以專款方式補足缺額,捐贈校方。以期及早裝設利益學生。

  1. 802家長代表:教室偶有老鼠出沒,請校方重視可能衍生的衛生問題。

           校長      :校園地下部份因有瑠公玔穿過,故老鼠出沒問題始終不易解決,但自九年級教室補強工程後已有顯著改善,校方會持續注意,也請家長代表協助督促同學們共同維護教室內部的整潔及確定每日垃圾之清理。

  1. 720家長代表:請問有關體育班教學甘老師的教練津貼問題。

           校長      :本校體育班係教育局通過設立,故每月皆有專列教練費用。暑假期間則以辦理籃球營隊方式提供教練津貼補助。

  1. 712及718家長代表:請問目前七年級級任導師約有多少比例為代課老師?

          校長      :本校正式教師員額已凍結,故僅能徵選代理老師。但針對代理教師任期限制,教評會可召開檢討會議討論代理老師帶班成效並直接續聘,同一人至多可連聘2次亦即在本校達三年之久,足以完整帶完一屆學生。

  1. 704家長代表:請問科任老師是否也會輪替?公開抽籤嗎?

           校長      :本校貫徹常態分班,所有課程及師資配排均落實常態編配。家長對班級任課老師有任何意見亦歡迎隨時與班導或教務處反映。

        十一、主席結論:(略)

十二、散會:下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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